都市

湘韵征文又到苞米飘香时外二篇

今天无意看到邻居垃圾车里那鲜如荷花的苞米皮,当然这比喻有些做作,但苞米皮的确是像荷花的样子,虽没有那股刺鼻的清香,勾不起那种诗情画意的陶醉,但散发出的玉米香气足以令人胃口呐喊,当然不是这垃圾车里的。

小时候一到玉米成熟的时候,伙伴们便可以用多种方式吃到各种味道不同的玉米。本人最喜欢用小火烧烤的玉米,那股糊糊烧焦的味道可以传出很远。玉米只把外面的老皮扒掉,留至少三层嫩皮,插上一根棍子在灶火里翻滚,随着少许的劈啪声,浓浓的香味便由颤颤的火红中悠悠而出,惹得我们围聚那里不停吧嗒嘴巴,甚至忘记火焰的炙烤。伙伴们打猪草的时候发明的办法更是先进,用镰刀甚至木棒挖一个枕头大小的洞,铺上捡来的干柴,把玉米不扒皮直接扔到火里然后自去打猪草,等回来再吃,这种方法烧出的玉米味道要比灶火的好,只是需要多加提放被别人把玉米偷去。

苞米煮着吃是多数人喜欢的,因为它保留了玉米的原味,那种浓郁的粮食清香。和烧烤吃的不同是煮着吃的玉米越嫩越好,轻轻一掐能出水最好,而烧着吃需要老一些的玉米,否则烧出来你只能啃玉米核或张大嘴干闻味了。还有一种几年前才流行的吃法,本人是持反对态度的,那就是所谓的‘玉米笋’,总觉得那是浪费和胡吃,笋就是笋,玉米就是玉米,愣说那样吃有什么高营养高价值,其实就是骗有俩糟钱的傻子。这一点老鼠比人聪明,老鼠吃玉米只吃玉米胚胎部分,那才是富含糖份和营养物质的地方。当然也许老鼠和人的口味不同,但玉米笋无疑就是怀胎六七月的婴儿,对农民来说,那是有灵性的。

因为甘蔗尚未上市,况且那需要花银子的。玉米秸有一种十分甘甜,但需要会挑选,特别是下半截,和吃甘蔗区别不大,甜的嘴里爽爽凉凉。伙伴们八九岁的时候就都学会了这种技能,用眼一扫,那颗甜就知道。但往往虫子比我们更清楚,越是甘甜的玉米秸往往会被虫子早已霸占,只好把它们咬坏的那一节去掉。我们经常会折几根带到学校做‘零食’,大人们也对玉米秸情有独钟,在田间地头,人们歇息的时候都会折根玉米秸解渴,也算免费的糖分补充。

现在的玉米因为品种换代和环境恶化,注重了产量忽略了质量,据说这在发达国家是饲料专用的,虽然产量高,但需要频繁的农药维护。无论煮着吃还是烧着吃,甚至做的玉米粥都无法再感受到那股幽香和快乐。玉米秸早已不再甘甜,虽然每颗都有毛虫的痕迹,它们大概也在寻找甘甜。

母亲在 间种了一些白玉米,那玉米是可以生吃的,但产量很低。洁白的玉米像颗颗玉珠,有邻居甚至用线串联起来做门帘,我觉得做项链更合适。但是上几天的风雨把尚未授粉的玉米全部刮到了,怕是要接受颗粒无收的事实。母亲为此事郁闷了多天,因为她多年来总是不厌其烦的享受着玉米粥或窝头的甘甜,给她买的纯奶和大米都送了人,但要向她要点白玉米,比向她借钱难得多。我去过几家粮油店,店主连白玉米什么样都不知道,甚至以为是美国德州的甜玉米,让我嗤之以鼻!哼!连白玉米都不知道,看来更不知道白玉了。

好赖母亲还留有些许种子,那就是希望,甘甜的希望,田野的希望……

吊兰

上个集日的时候,妻子买回一盆称作‘天津吊兰’的植物,据说属于花卉。妻子虽是女性,其实是不爱花的,和她结婚十几载,除了偶尔瞥几眼我精心伺候的几盆针叶类辟邪植物以外,再就是等到它们费力开花时赞美几句。之所以喜欢针叶类植物,其实简单的就像自己不愿做饭而夸奖方便面美味一样,针叶类好养活,基本不用浇水施肥剪枝修杈,且不担心鸡啄猫耍。更重要的是每逢冬日,其他绿色犹如初生婴儿般难以侍候,而这仙人球仙人掌却似个久历沧桑的英雄,虽满身硝烟尖锐,却给你那难得的绿色心情。

女人喜欢仙人球的应该不多,大概害怕和自己长相传染有关,且和性格有关。女人喜欢妖娆纤弱似乎是情理之中,什么缠绕百转的喇叭花或娇滴带水的马蹄莲,都是她们的挚爱,因为有个朋友卖花,从他那里得到这性情方面的绯闻应该真实。其实无论什么花,只有在花儿盛开的时候妻子才会偶尔关注,所以那花儿如何长大有何缘由一概不屑。在家里居住的时候,到朋友家里索要了几样小花,大都是那种扦插即活的简单生命,譬如\\\\\\\'死不了\\\\\\\',这叫死不了的花儿顾名思义就知其生命力和等顽强,也属针叶类,但不是那种尖刺,而是柔嫩的小棍似地叶子,喜欢湿润,开的花儿似个指盖大小,却是繁茂异常.只是家里喂养的宠物‘废头’戏耍‘虎王’的时候经常把那刚刚成为景色的死不了踩死。废头是家里养的一只狗,而虎王是只猫,这俩东西经常在院子里撒野,惹得我时常对他们施以家法,但很难奏效,甚至连那茄子黄瓜也未幸免。爱花和爱宠物居然是很矛盾的!

开业的时候,哥们送来两盆至今不知名字的植物,高大健硕,宽大的叶面绿油油的泛着亮光,足有一米多高,绑在一根圆柱上,客人无不赞美有加,家里的仙人球无论如何是难登这种场面的。妻子也因为客人的缘故慢慢喜欢上那株我很讨厌的植物,而且居然经常念叨买几盆花装点大厅。那株傻瓜一样的植物我如何也找不出它的美感,除了通身幽绿显示生机,居然还不会开花,更无从什么结果,只是会拼命的钻出新的叶子,不知图个什么?我从夏津回家的时候,那株伸张茂盛的家伙像是水土不服,开始蔫了性情,原来有客人把茶水倒在上面,想必是哪位粗心或喝多酒抑或和我一样不喜欢这植物的人干的,也想必是倒的热水。虽然不喜欢,主要是不喜欢它叶面宽大却茎秆柔弱,需拿柱子绑缚生存,没有一丝仙人球的泼辣和独立,但被人烫伤却让我极为恼火,似乎是烫了我一样,毕竟是一株不通人言的傻‘树’,我一直觉得它不是花而是南方热带遍地祸害的宽叶草而已,所以称呼傻树。那傻树只是被茶水烫了一次,就再也没缓过来,慢慢开始由下至上的枯萎,当根部已经烂掉干枯时,上面的叶子却依然依靠自身的养分在奉献最后一丝绿意,似乎不知道已经断了根基,依旧快乐的迎送着客人,这让我有了一些对它的好感和歉疚,于是极为仔细地养护着剩下的那盆‘傻树’。

冬季到来的时候,单位正忙,已经两个月未回家,里妻子告诉,无论如何维护,那株傻树还是受不了北方的气候,冻死了。腊月二十八的时候,单位送我回家过年,进屋便去看那傻树,早已枯萎凋零,干巴的像地瓜藤,只有那娇弱的茎秆还稍有绿色,我怀疑是否又有人倒茶水?妻子已经把傻树搬到炉子最近的地方,朋友说这玩意冬天需要到花卉大棚里养护,北方无论如何也难过冬。这让我想起那几乎半年未曾礼遇的仙人球,急忙驱车回家,打开尘土侵袭的老院子,进得屋里更是惨不忍睹,仙人球似个腐烂的甜瓜一般,仙人鞭更是早就散落一地。这花儿是有灵性的,不似那废头和虎王,送到母亲那里现在依旧欢蹦乱跳,这花儿不同,看不到养护它的人活活急死了。

妻子买回的所谓天津吊兰一看就是被人忽悠了,长相整个就是马齿笕,且是扦插繁殖,花儿小的犹如蝇头,还是黄色极不显眼难谈艳丽。我想这一定是某地的野菜之类的玩意,像那种水葫芦一样的,南方地区很多奇形怪状的野菜野草和傻树挪到北方就成了花卉大棚的奇花异草。当然,任何物种都是在利用自身的环境变迁凸显自身价值,如同人参,到处都是就不值钱了。人为的更改这种规则和习性令其从杂石变美玉也是一种幸运,天津吊兰就是这样,妻子把它像宝贝一样呵护着,欣赏着,夸赞着,毕竟花了三元钱呢!

天津吊兰和傻树一样,开始熟悉了我家,开始肆无忌惮的伸展一触即折的柔嫩腰肢和臂膀。其实这天津吊兰也是针叶类植物,本身有着极顽强的生命意识和适应环境的天性,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就当你没看到它或是它没看到你,自顾自的生长并快乐着……

蚂蚁之歌

起始的时候是讨厌蚂蚁的,因为奶奶给我保存的点心总是被它们偷走。蚂蚁很喜欢甜食和油炸食物,这和我的爱好居然相同,看着它们排着队来去自如浩浩荡荡从木箱子里出入,嘴里居然能叼一块比身体大许多的点心,不是我手太大,非从它们嘴里夺回来。于是,对其恨之入骨,每逢蚂蚁聚会的时候,奶奶便会用一壶开水浇上去。我至今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聚会,黑压压一层,大概是选举蚂蚁超女或是类似分家的缘由吧。

在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妈妈下地干活便把我关在家里,即使开着门我也不敢出去,因为邻居家的大公鸡专门啄小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被那公鸡追的哭天喊地魂飞魄散,还摔掉了一颗小牙。小院子成了我的王国,虽然穷的只有两棵枣树,依旧快乐多多。受我管辖的臣民主要是四只母鸡,我对那几只鸡是格外照顾的,因为它们每隔一天就会下个蛋,而我则摔破一个,是因为只有摔破了妈妈才舍得吃。这个办法持续很久才被妈妈发觉,于是买了子把鸡罩起来,应该是防备我的。

母鸡被妈妈保护起来了,供我玩耍的活物在我苦思冥想多日才发现——那就是蚂蚁。院子里的蚂蚁都是黑色的,小小的,苗条的吹口气就可以把它们掀几个跟头。我时常用跟小木棍堵住他们的窝门,看它们焦急的打转转,小家伙们大概在寻找灾害源头,或是在抗议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的入侵。我想它们一定在骂我,虽然我听不到,但看它们几个凑一起叽叽咕咕就像邻居吵架众人围观一个样子。我于是大怒,用脚狠狠把蚂蚁窝踩死,但很快它们就会重新把洞挖开。几次这样,蚂蚁死伤一片,但依旧封不住它们,而且它们对我开始不理不顾,只顾无奈的整理被我践踏的窝。

我很奇怪蚂蚁是不是傻瓜,因为看不到它们在阴凉处六脚朝天的睡觉或打盹,总是那么不停地在忙什么。我多次看它们找到我吃掉的点心渣,但看不到它们自己偷吃,都是慌忙地把食物运回窝里,怎么就不会藏到角落里独自享受呢?我还怀疑它们也有工作制度的,因为无论白天和晚上,它们都在忙碌,小家伙要么不会睡觉要么也分黑白班工作。我亲眼看到一只蚂蚁从窝里钻出来爬到大枣树上去了,以它的小腿那无疑是次长征,我怀疑它在晚饭前是否能回家。

妈妈说蚂蚁可以预知天气,下雨之前会搬家。我看了很久发现蚂蚁预知下雨是真的,但搬家却不会,上万蚂蚁拉家带口怎么可能轻易搬家?况且一个窝就是一个国家那样。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发现每次雨过天晴,它们会马上从原地钻出来,证明没有搬家。但下过雨即使出了太阳,如果蚂蚁不出来,那雨一定还会下,即便乌云压顶,蚂蚁只要还在忙碌,那就会出现只打雷不下雨的老天爷玩笑。我猜想蚂蚁的窝一定有很多弯曲的门,下雨的时候它们会封死阻止雨水。我曾用铁锹挖开过蚂蚁的窝,里面很多白色的大米一样的卵,小蚂蚁们匆匆叼着比自己大很多的卵四处乱跑,那该是它们的儿女了,有几只长翅膀却不会飞的蚂蚁,个头很大,大概是领导一类的,但那窝蜿蜒到墙根和树根下去了,至少我未找到尽头。

后来听说那些拼命劳作的是工蚁,我一直把学到的未亲身验证的称为听说,无论骗子还是科学家,我总感觉他们是一样的。工蚁应该就是奴隶一样的东西,它们的基因里注定了劳作一生,并且承担着随时面临的危险,譬如我的脚。据说它们连交配权也没有,和人类发明的骡子一样,体格健壮但只能用在负担重物上。人类和蚂蚁最类似的地方就是培养和发明奴隶,让奴隶在快乐中忙的不亦乐乎且心甘情愿。

妈妈终于管不住我了,邻居家的大公鸡也早不在了,即使在我也不必怕它了,因为它只欺负孩子或类似孩子的人。但我对蚂蚁的钟爱却持续下来,每逢闲暇,总喜欢蹲在蚂蚁窝边看它们出出进进,只是那种黑色的小蚂蚁不多见了,都是一些个头较大的黄色蚂蚁。但看样子它们的命运没什么差别,无论黑色还是黄色的蚂蚁,也无论个头大小,它们还是无法预知许多庞然大物的践踏。我在它们眼中一定是恐怖的恶魔,因为它们如何团结也很难阻止我的意愿,我甚至可以注定某只蚂蚁的灾难。但越来越发现,我的上空总也像有个恶魔,可以随意注定我的结局。

据说亚马逊有一种蚂蚁,为了渡过汹涌的河流,它们会一层层的聚拢成一个足够大的圆球,然后滚下河去飘到对岸。虽然过去的只是少数蚂蚁,但它们似乎心甘情愿,并为发现新世界狂欢,这也是世界各地都有蚂蚁的原因吧!

共 4710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又到苞米飘香时】是一篇回忆散文,再现了孩童时代烧烤玉米的独特乐趣和苞米成熟时候的多种美味吃饭,看罢满齿唇香余味悠长……【吊兰】写出了外表娇弱的吊兰顽强的生命力,肆无忌惮的伸展一触即折的柔嫩腰肢和臂膀,自顾自的生长并快乐着……以作者的感情为主调,以对比展开全文,情趣盎然饶有情趣。【蚂蚁之歌】先抑后扬,通过细心地观察了解了蚂蚁的生活习性和习惯,对蚂蚁的勤劳和献身精神不由地发出了赞叹。三篇小文文笔细腻,从内心抒发了对渺小事物的赞美和感叹之情,从中体悟出做人的道理,寓意深邃,荐读。【:东海扬尘】 【江山部·精品推荐】

1楼文友: 09:02:5 三篇小文清新流畅寓意深邃,欢迎赐稿。

2楼文友: 09: 2:16 深情饱满的文字,对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好作品,点赞! 秃笔写庸,腐纸留浊。郁,愚也!

楼文友: 16:5 :00 欣赏流畅而灵动的散文,问好作者!

如何确诊类风湿性关节炎

孕妇小腿抽筋怎么缓解

宝宝钙吸收不好怎么办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禁用吗
小孩流鼻血怎么治
分销微商城多少钱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