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

江南不要问我为何如此眷恋散文

第一次写爱情,是早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写了一篇作文,一不小心被老师作为优秀作品当着班上的同学给念了。写的什么已记不清了,倒是那种自己一下子被弄的很显眼的感觉,真像是给扒光了衣服扔进人堆里一样,至今抹不去的尴尬犹新,周遭还有起哄的。

也就当天晚上,班上赫赫有名的“一哥”传话找我,说有事。我知道“一哥”是习惯了飞扬跋扈的,也听说过关于他的不少不良事迹,乃至于大家都怕他,躲着他。所以我当时也做好了准备,倘若他要找我事,我就先下手为强,趁其不备抓他头发,尤其是脑袋后面那一小撮长发,那简直成了我当时能否生还的唯一筹码,揪住那撮头发,然后他头弯下,我就趁机逃走,毕竟论跑步我是不输他的。当然,往后这学肯定是上不成了。然而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是被逼的。

事实证明我的确是想太多了,和“一哥”碰面的时候,大概是晚饭时段,我事先勘察好地形后一个人就去了,约定的地点,是厕所粪池后面的一块空地,长满杂草,许是旁边粪池的原因,杂草长的繁茂又野蛮,因而平日里鲜有同学会去那里。但让我惊讶甚至感动的是“一哥”居然也是一个人来,并没有我想象的一帮人在那堵我,我见势便知道动武是肯定不会了,心里舒了口气,但一时间语塞反倒尴尬起来。而今想来依然记得那傍晚太阳斜打在粪池和厕所后墙上的色调,褶褶生辉啊。

“一哥”不作声,仿佛在望着校园背后山头的夕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始说话,吞吞吐吐,羞涩的不像“一哥”。

我没听清“一哥”说了什么,风打粪池里吹来,一阵阵恶臭,吹起“一哥”脑后的那一小撮长发。我试探的说了第一句话:“一哥”,要不咱去操场说话吧。

然后和“一哥”在操场上来来回回走了近一个小时。方知原来“一哥”是在知道了我作文写的还可以之后,决心找我代他写份情书,对,就这么个事。但他不能直接来找我啊,因为那有失“一哥”的身份,所以就习惯性用了约架才使的传话。我急忙说“一哥”你误会了,我……一哥打住我的话,收起脸上的羞涩,也不再吞吐,说,我听老师念你写的东西我就知道找你没错,你不同于别的那些人,至少你打动了我。“一哥”说出这话的同时,一个转身,夕阳正好扫过他的侧脸,他或许并不知道,但我突然有点震撼,那分明就是忧郁。我不敢相信这个时而跟我一样腼腆的少年就是那个飞扬跋扈的刺儿头,绝对不是。但那时我并没有写过情书,又不懂爱情,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在一哥说那些话的那一瞬间我还是决然的答应了。

“一哥”交代完,沿着操场开始跑圈,一直跑到天色朦胧。

他的眼光可真不赖,要给写情书的对象正是我们班里甚至全校最好看的Y姑娘,那时虽不懂爱情,但所有的男同学都会因为自己班里有这样一位高挑白净成绩又好的女同学而沾沾自喜,脸上如同贴金。“一哥”说他非常喜欢她,只要这事情能搞定,咱就是兄弟。我不懂得他嘴里那个‘非常喜欢’到底是怎样的滋味,但兄弟这个词我当时却就能懂。

“一哥”给了我三天时间,说叫我写好,为了避免被Y姑娘识破,他再抄一遍。他说的交货地点仍然是厕所粪池的后面,我说“一哥”,要不咱还是去操场,那里自在一些,一哥说,好。瞬间又笑的腼腆了。

才第二天我就把情书交给了“一哥”,那是我写过的第一份情书:像是少年对着盛夏池塘的蛙声,风一吹过,呱呱呱的叫,雨落下来,也呱呱呱的叫。除了满心欢喜,一点儿别的杂质都没有。我说:“我喜欢你的眼睛,喜欢你的眉毛,喜欢你的鼻子,喜欢你的嘴巴,喜欢你的耳朵,喜欢你黑色的头发,喜欢你天蓝色的牛仔裤,喜欢你喷薄而出气息抿动的嘴角……喜欢,你。”

后来我想,“一哥”是比同龄人成熟的,那些时不时的深沉,在少年何愁的岁月,已然是一种孤独。但让我始料未及的是,“一哥”的离开,那是写完情书两个才礼拜后。有一天,我意识到班里的同学都在窃喜,说什么有根刺终于要被挑出去了。我才知道,“一哥”家里人眼看他读书无望,便强行安排他去上外省的一个体校,而“一哥”也同意,因为他觉得那或许会是他的出路,然后很快就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县城。

初中时代的情谊,似乎都不够浓烈,不论友情还是懵懂的爱情。起初我总在想,县城以外的世界何其之大,另一个角落里的“一哥”是否还是“一哥”?之后也就过去了。但我至今仍记得“一哥”走的时候的场景,他和班里其他同学一样正在上英语课,安安静静的坐着,一点都不像别人眼里的刺儿头,一堂课都没来得及结束,他的爸爸就在教室外面等着接他了,他提起书包,从后门悄悄地走了……教室里突然想起了掌声,仿佛为他送行,但那不是送行。我忘不了同学们和老师脸上那欢乐的表情,成熟又陌生。但我想“一哥”他应该不会多想,以为那就是祝福和告别。我看Y姑娘,她低着头,即使这样,仿佛还是那么纯净通透……

我至今都不知道Y姑娘有没有收到那份特殊的情书,她终究若无其事,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似乎也不想知道答案了。我只是想起那天“一哥”夕阳下的奔跑,九年了,那分明是我们共同逝去的青春。

事实上我并没怎么想起过“一哥”,但那种出其不意的感受总是可以等同于眷恋,眷恋并不是炽热的,它像初醒的梦,存在于未被释放的脑神经里。我还记得柴静在《看见》里提到过郑智化的一首歌,说到眷恋。于是我还专门搜出来听了几遍,确实挺生僻的,叫《蕾丝花边》。

那人唱道:我迷恋你的蕾丝花边,编织我早已绝望的梦……人世间凋落几个春天……不要问我为何如此眷恋,我不再与世界争辩,如果离去的时刻钟声响起,让我回头看看你的笑脸。

不要问我为何如此眷恋,晚安。

共 2197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年少时期我们所做的每一件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都有可能成为之后许多年的回忆中美好风景的一部分。第一次写的情书,不是为自己,是为别人,但这也够了,一封情书,记载着的,是与另一个人有关的时光,即使是这个人与自己的青春交集并不多,但是这些年过去,依旧不能忘记。散文短小去洋溢着青春的回忆,不错。【责编:墨雪】

1楼文友: 21:17: 2 每一个人都喜欢回忆青春,因为那些在当时看来漫长又枯燥的时光,是我们在成熟以后最难忘的美好。 我自是年少,韶华倾负

回复1楼文友: 10: 0:05 感谢责编专业负责敬业的,非常感谢。

2楼文友: 10:40: 6 描写细致入微,语言很有特色。欣赏

回复2楼文友: 10: 0: 4 同样感谢的阅读,不胜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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